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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物业管理员岗位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8-15 11:42:24    文字:【】【】【】 阅读 (1452)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为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根据住建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上岗制度的通知》,我会决定举办2016年第一期“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行业以及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 自愿报名培训。

二、培训教材: 选用省物协统一编制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即《物业管理知识与技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和《物业管理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结合省协会培训教材及老师讲课要点,进行复习。采用闭卷考试、论文考核的方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每人680元(含报名费、教材费、办证费等),会员单位每人600(汇款付言注明:培训资料费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协会不接受现金收费,请将报名费用汇到协会帐户:

户名: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1760207053000948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829日至91日,脱产四天,其中半天时间考试,半天时间现场参观学习。

地点:清远市新城区人民路36号美吉特华南装饰城A284楼会议室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交费时间:2016815日到18日,以交费为准,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相片2张,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报名。

七、其它: 本次培训班计划报名60人以上才开班,如果实际报名人数未满60人,则延迟开班,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763-3636101 传真电话 :0763-3636160

联系人 :梁小姐、林小姐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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