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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新版《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27 10:54:23    文字:【】【】【】 阅读 (160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1635)的要求《人社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被废止,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需要,更好保证协会培训质量,本会对《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进行改版并启用新版《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现就做好“新版证书”启用及证书更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

1、旧版的由广东省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旧版已年审合格或未到期年审的有效资格证书。

3、已过期未年审的资格证书不得更换。

二、收费标准

1、省物协收费标准为每本工本费人民币15元,由清远市物业协会代收。

2、此款为代收款,不得以个人或公司名称转入协会会费帐户,必需现金交款,由协会统一交到省物协。

三、换证要求

1、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qywyxh.com 或协会Q群下载“广东省物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xx市)换证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3、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并用胶水或双面胶黏贴。

4、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份。

5、“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四、资料交到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地址:清远市新城区人民四路36号美吉特华南装饰城A28401,咨询电话0763-36361013636160,联系人:林小姐,梁小姐。

五、资料提交时间:201891日至2018930日。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8827

附件下载:1535338463.doc (已下载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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