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组织召开清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座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8月17日下午,在美吉特华南装饰城A28栋四楼会议室,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区发改局及市物业管理协会,召开了清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座谈会。
目前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是2007年制定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价水平不断上涨,过去政府制定的物业费标准偏低,本次会议重点围绕当前物业企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市发改局、住建局、区发改局、物业管理协会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参考广东省其他城市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分析讨论。市发改局、市住建、区发改局和市物业协会就当前其他城市的收费政策实施现状,对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方式、内容、管理服务标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本次座谈会,进一步理清了收费管理情况,为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打下了基础。下一步,市发改局、区发改局与市住建局将继续开展广泛调研,听取物业公司、业主的意见,努力将清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制订得更加完善和科学,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