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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关于尽快缴纳2014年会费的通知(清物协〔2014〕51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10-30 11:37:58    文字:【】【】【】 阅读 (598)
 

各会员单位:

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义务,是协会《章程》明确规定的要求,是维护协会正常运作、促进协会发展的基础。截止至20141030日,仍有清远市金誉物业管理公司等少部分会员单位,未缴纳2014年会费。请未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于2014年结束前尽快缴纳。

针对上述情况,我会计划下一步公布未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清单,公布后仍未及时交纳的,我会计划按《章程》规定对欠交会费超过1年的会员单位予以清理,并提交会员大会撤消其会员资格。

会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户名: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账号:44001760207053000948。开户行:清远建设银行凤鸣分理处。

有关会费缴纳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协会工作人员,联系电话:3152290。联系人:李小姐、梁小姐。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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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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