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成员报名的通知
清物协[2016]8号
关于申请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成员报名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经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已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本着对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进入专家库的申请人严格筛选,择优录用。专家成员评审由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望各申请人认真阅读《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认为自己达到条件的再申请报名。本协会希望有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行业精英积极报名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协会已将《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放在协会网站上,需要报名的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格,盖好公章,带齐证件前来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报名。
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4月20日